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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香港问题的来龙去脉(02)

至昊 · 二七六二四九九年七月初六日未時五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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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的时间线是6月15日至7月14日,和平游行开始往暴力方向演进,其标志性事件为警察被咬断手指。

就在香港政府宣布停止修例之后,“香港民间人权阵线”不依不饶,不仅要求彻底撤回《逃犯条例》(此前为暂停),还要求特首下台。

6月21日,示威者包围警察总部并堵塞出入口,以铁马、水马设置路障,封锁附近主要交通干道,向警察总部投掷鸡蛋,用激光照射警员。期间,因为道路被堵,救护车无法进入,有孕妇被困数小时才被送往医院。

6月26日,示威者再次包围警察总部,并拆掉了“香港警察总部”牌匾。

7月1日,示威者阻碍升旗,并用铁马、铁笼车冲击立法会,在众目睽睽之下撕掉基本法,涂污香港特区区徽,甚至还把龙狮旗挂在了主席台。

龙狮旗是英国殖民香港时期所使用的的地区旗帜,当龙狮旗被挂在立法会主席台的那一刻,这场行动的性质已经完全变了。

中央政府给了香港高度自治的权利,但是别忘了,“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如果有人要闹独立,那么香港现在已经拥有的那些都终将失去。

在阻扰升旗和冲击立法会的过程中,发生了袭警行为,示威者以不同的方式冲击前线警察,包括以化学物品作为武器,导致多名警务人员受伤。

7月2日,有美国媒体采访了一名在香港生活的英国老人,问他“你昨天看到了什么”,这名英国老人说,他看到了三件事,分别发生在早上、下午和晚上:
“我看到了早上的暴力示威,是在升旗的时候发生的。当时我其实是在警戒线外,看到他们蒙着脸,还带着护目镜,他们用帽子面具等东西全都把脸蒙住,让别人认不出他们的身份来。我没遮住自己的身份,我四处走动,因为在香港我是一个自由人。

然后下午我跟大家一起往前走,那就是一个和平的游行活动,就跟两三天前周末的时候一样,人不是很多,但都是和平人士。

但昨晚我看到了暴力行为,他们破坏公物,造成了现在你看到的这种肮脏恶心的局面。”


这位英国老人说,那天晚上,他哭了。

“我知道他们所做的事,阻碍了香港至少两到三代人的和平民主发展,而对于整个中国来说,将是四到五代人的影响。这是最令人难过的事。

这些抗议者可能觉得自己在做好事,但我觉得他们中大多数人只是暴徒和破坏者,就是来找警察争斗的——他们中的多数人。

他们所做的事是对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的巨大破坏,这是最悲哀的事。在我背后, 那里发生的是一场悲剧。”


之后记者又问:“你觉得这件事对年轻人,尤其是对孩子们来说有什么影响?他们担心自己的未来,他们觉得自己有权利这么做。”

这位英国老人是这么回答的:

“他们是有权利抗议,他们也有权利投票,但他们没有权利做出暴力行为。香港是基于法治的地方,而不是基于动乱。没人有权做这种事情。

如果我到你家,把你家砸得一团糟,把你所有珍贵的东西都打碎,然后转身离开跟你说:‘真抱歉,我就是不喜欢你。’

我有权那么做吗?

不,我没有那种权利,所有人都没有权利这样做。

香港是一个自由的地方,自由到你在香港很少有不能做的事情,年轻人根本不明白这一点,他们没有意识到在香港生活有多么美好。”


 

我非常赞同这位英国老人的观点,很多香港人,尤其是年轻人,他们今天所拥有的的一切,并不是理所当然就能有的,背后有很多的支持和大陆源源不断地输血(这个后面再说)。

7月6日、7月7日、7月13日,暴力行为继续发酵,更多警察遭到了袭击,期间也有美国国旗出现在了游行的队伍。

7月14日,暴力行动推向了高潮。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发生于14日下午的沙田游行期间,有人在主干道冲撞封锁线企图占据马路,并设立铁马阵,有组织地在沙田正街分发雨伞等物资,同时挖开路面砖头,大批防暴警员到场布防,双方展开对峙。

晚上8时许,警方多次发出警告,但示威者从商场高楼层扔下大量雨伞、头盔及水瓶,在警察后退的过程中,其中一名警察“落单”,示威者竟然将其从自动扶梯上踹了下去,然后这名警察就一路从扶梯上滚了下去,然而这些暴徒并没有打算放过他,他们像狼群一样围了过去拳打脚踢。

14日当天至少有11名警察受伤,其中最惨的一位被咬断了手指,而且是整个关节都被咬下来的那种。

 

咬掉警察手指的暴徒名叫杜启华,是知名高校——香港大学的一名毕业生。

 

根据控方在法庭上的陈述,晚上9时40分,杜启华在没受挑衅及发出宣示下,突然用雨伞打中一名警员后颈,其他警员见状,对其进行包围及制止。纠缠期间,梁警官跌倒地上,杜趁机用伞打其头部,梁在用手挡格时,右手无名指骨折。其他警员合力控制杜,但杜极力挣扎,将梁警官右手无名指前节咬断。

据《大公报》的报道,控方读到这段时,呈上了断指警长的伤势照片,法官观看时用手掩嘴。

杜启华的辩护律师兵不同意控方的说法,他辩称杜启华咬断警察手指是因为梁警官主动把手指塞到了杜的口中。

7月16日,法官以1万元保释金+不准涉足新城广场为条件,同意了杜启华的保释请求。

不知道你怎么看这个判决,但我觉得是有问题的,对暴行的轻判,对警务人员权利的漠视,只会让暴力分子更加肆无忌惮。

这里就牵扯出香港的司法问题了,香港的司法界长期被自由派法官所掌控,而且这些自由派法官大多都有外国国籍。

2016年新一届香港终审法院的常任和非常任大法官任命中,17位大法官中仅有2人为中国香港籍,其余均为外国国籍或双重国籍。

 

香港的司法界一直都是被外国人控制的(原因和英国殖民时期的历史有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直到现在都没能得到解决。

所以香港的司法裁决,都受制于外国人价值理念(法官个人理念对司法裁决的影响,可以参考卡瓦诺上任美国最高院大法官过程中所经历的闹剧和党争,而特朗普全力护他当选最高院大法官也换来了丰厚的政治利益,在前几天美国最高法院关于修墙的裁决中,以5比4的投票结果允许特朗普动用25亿美金在美墨边境修墙,这意味着5名保守派大法官全部支持特朗普,而4名自由派大法官全部反对特朗普)。

早在2014年,香港的“占中”事件中,就发生了颇受争议的“七警察事件”。

其实事实层面是没有争议的:

港独组织“公民党”的成员曾健超,在占中运动中向11名警务人员泼粪水和尿液挑衅,之后拒捕。警察在受到袭击和侮辱后,发生了殴打曾健超行为并被拍到。曾健超伤无大碍但拒绝拍照记录伤情。

但司法判决的结果却引发了巨大的争议:

外籍法官杜大卫判决,7名警察被判监禁2年,而曾健超获判监禁5个星期且获准用300元得到保释。

 

当时警察一方的律师表示,作为律师,他遵守法院的判决,但他实在忍不住要谈一下自己的感受:

“这两年的刑期我认为是太重,如果我们回望一些过往的案例,关于袭击引致人身伤害,最轻的是社会服务令,之后可以判两、三个星期,甚至于两三个月监禁,跟两年这个刑期是有比较大的距离。大家记得扔砖的案子,一个涉事的年轻犯人,被判的是感化令。一些人会觉得,原来扔砖,破坏我们的社会公益,破坏我们的社会安宁,随时可能令人失去生命,判的都是感化令。”

他认为警察当然应该遵守法院的判决,但他也希望大家能够和他一起去想一想:

“在占领期间,警员要付出多大的代价,长时间执勤。我听说有人说是130小时的长时间执行任务,没有休息,面对示威者如狼似虎般地来欺侮他们,打压他们,挑衅他们,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在这个情况下,这些执行任务的警员是面对好大好大压力的,精神和情绪是达到爆炸点,有没有人体谅过他们?现在反过来梁国雄(香港前立法会议员)今日站在这里,刚才还在谴责警察。我想请大家、公众听到我这段发言,大家回去思考一下,想一下。这件事发生之后,我们现在见到这个判决,大家的感受如何?”

香港的司法判决有一个特点:哪怕一个人实际采取了暴行,但只要他打着民主和争取人权的旗号,就会被法律所偏袒;与之相应的是,香港警察却只能谨小慎微。

香港的那些自由派人士认为这是理所当然,毕竟警察代表的是强势的公权力,是一种强权,而民众是弱势群体,法律要保护弱势群体,要保护香港人引以为傲的自由和民主。

但问题是,强和弱从来都不是绝对的。

如果一个地方的司法体系是秉着“谁弱谁有理”来判决的,那么原本的强者会变得战战兢兢,弱者会变得肆无忌惮,于是强弱关系互换。

示威者随时可能化身为暴徒,因为反正警察也不敢还手,所以他们会肆无忌惮地袭击警察,这无异于在鼓励暴力。

而且警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职责是保护老百姓,但也别忘了,警察这份职业的背后,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

他们也会觉得苦,觉得累,觉得委屈,会感到不安和恐惧,如果现实一次次让警察寒了心,最后受苦的只会是老百姓。

相比之下,美国警察在2011年的“占领华尔街”运动中,对试图攻击他们的示威群众可是毫不手软的。

从背摔,到扔出围栏,到就地拷住,甚至连那些已经服软的示威者都被要求蹲在地上被警察喷辣椒水。

 

 

 

 

相比之下,香港的警察真的已经非常克制了。

为什么我把7月14日的断指事件划入到这次香港风暴的第二阶段?

因为我觉得这个事会对警察群体的心理冲击会特别大。

试想一下,如果是你,或者你的父亲、兄弟被人这样咬断了手指,你会怎么想?

然而让警察失望的是,暴徒竟然在两天后就获得了保释。

 

1 回覆
乐乐 四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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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昊友好,我以后重点在分享区分享各种资源,欢迎大家留言,学习,探讨,让我们这个论坛火热起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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